我校面向海内外招聘兼职“学术院长”
作者::靳军 来源::新闻中心 发布日期:2013-03-29 浏览次数:
“指导学院学科建设,提出具有战略性、前瞻性、创造性的发展思路。”这是我校特设的学术院长主要职责。日前,学术院长实施办法已颁布实施,海内外学术造诣高深的专家学者可兼职担任,学校为学术院长每年提供20万元,其中10万元为津贴,另外10万元为工作经费。
设立学术院长是我校人才强校战略的又一新举措,此举旨在进一步提升学校学科发展水平,全校16个具有省部级及以上重点学科的学院将虚位以待。
学术院长的主要职责是指导学院学科建设,提出具有战略性、前瞻性、创造性的发展思路;推动学院与海内外高水平大学、科研院所等学术机构的交流与合作,不断提升学科发展的国际化水平和协同创新能力;指导学院教授委员会的工作;指导学院重大科研项目的论证、申报,以及人才队伍建设、学术团队建设等工作;向校长提出学科建设的建议。
学术院长从海内外招聘,属兼职职务,不享受行政级别,由学院向学校推荐。其基本条件是学术造诣高深并在本学科领域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具有较强的领导和协调能力,身体健康,精力充沛,能够保持与学院领导及教师的信息畅通,能够不定期来校指导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