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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2012年第二批“人才项目专家”申报人选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12-05-14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2012年“人才项目专家”有关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人司[2012]16号)和《陕西省外国专家局关于2012年“外专人才项目专家”申报工作的通知》(陕外专发〔2012〕1号)要求,2012年“人才项目专家”第二批项目申报将于7月进行。为做好我校“人才项目专家”有关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和条件

    1.创新人才长期项目
   (1)一般应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55周岁;在海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正教授或相当职务。

    (2)从事自然科学、工程技术及经济金融、管理等领域的研究工作,具有世界一流的研究水平,近5年在重要核心期刊上发表具有重要影响的学术论文,或获得国际重要科技奖项或掌握重要实验技能、科学工程建设关键技术。

    (3)引进后全职来校工作,聘期至少5年。
    2.创新人才短期项目

    (1)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并在国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正教授或相当职务,年龄不超过55岁。

    (2)引进后在校连续工作5年且每年来校工作时间不少于2个月。

    3.青年人才项目专家项目

    (1)属自然或工程技术领域,年龄不超过40周岁。

    (2)在海外知名高校取得博士学位,并有3年以上海外科研工作经历;在国内取得博士学位的,应在海外从事教学或研究工作5年以上。

    (3)回国(来华)前在海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或知名企业研发机构有正式教学或科研职位。

    (4)是所从事科研领域同龄人中的拔尖人才,有成为该领域学术或技术带头人的发展潜力。

    (5)引进后全职来校工作,聘期至少5年。

    4.外专人才项目专家项目

    (1)重点引进长期项目非华裔外国专家。

    (2)引进后至少来校工作5年,每年不少于9个月。

    (3)申报人年龄不超过65岁。

    (4)申报人符合“人才项目专家”引才标准(具有博士学位,在海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正教授或相当职务;从事自然科学领域的研究工作,具有世界一流的研究水平)。

    二、申报要求

    1.创新人才长期项目、“青年人才项目专家”项目、“外专人才项目专家”项目的申报人,申报时一般应未全职在国内工作;已经在国内工作的,回国时间应在该批次申报时间截止日前6 个月内(即2012年1月以后回国)。

    2.创新人才长期项目、创新人才短期项目、“外专人才项目专家”项目的申报人,最多可申报2次,但不得连续申报。

    三、申报程序

    1.请各单位积极物色人选,并协助申请人准备申报材料,于6月29日以前将所有申报材料报送人事处人才办。

    2.学校组织专家对申报人员按照类别进行评议并择优向教育部或陕西省外专局推荐。

    四、申报材料要求

    1.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书》、附件材料、《申报人其他个人信息表》书面材料和电子文档各1份,电子文档需与纸质材料保持一致。

    2.申报“外专人才项目专家”项目请在国家外国专家局网站(www.safea.gov.cn)或陕西省外国专家局网站(shaanxi.caiep.org)下载填写最新表格;其余项目《申报书》、《申报人其他个人信息表》请在“人才项目专家”网站(www.1000plan.org)下载并填写。

    3.附件材料主要包括: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与学校签订的(意向性)工作合同复印件(人事处统一提供合同范本);在海外任职的证明材料;主要成果(代表性论著、专利证书、产品证书)复印件或证明材料;领导(参与)过的主要项目证明材料;奖励证书复印件;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青年人才项目专家”项目申报人的附件还应包括3封国外同行专家的推荐信;“外专人才项目专家”项目申报人的附件还应包括评审演示PPT、申请人个人陈述视频资料等。

    请各单位积极采取措施,通过多种渠道,下大力气物色并推荐人选,推荐人选原则上以全职来校工作为主。

 

    电话:87082855

    地址:国际交流中心511室

 

 

                                                      人事处

                                              二?一二年五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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